根据项目需求,中电建武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稳定碎石、石材、砖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经理部。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随州市曾都区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包括沿河大道道路(桃园路-随县交界处)及沿线生态提升工程、新工一路(炎帝大道-随州大道)、裕民大道、六草屋大道铁路以西工程(沿河大道-汉丹铁路)、明珠公园、桃园市场、城北新区雨污水管网项目共7个子项目。
2、采购范围:随州市曾都区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所需采购的水泥稳定碎石,石材,砖一批。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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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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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 |
基层(水泥含量5%),底基层(水泥含量4%) |
m³ |
28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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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缘石 |
200*100*700mm |
m |
9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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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侧石 |
350*150*700mm |
m |
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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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石 |
250*100*700mm |
m |
6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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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行道砖 |
100*200*60mm |
㎡ |
25319 |
4、交货时间: 2025年11月至本工程结束,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工程项目沿线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按第七章 技术要求执行。
7、本次招标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结算。本次招标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13%。
8、其他:以上采购清单数量依据现有的工程技术资料估算,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规格或数量与采购清单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采购范围的内容。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提供自身或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均被认可。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行贿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有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具有近3年(2022年至今)财务报表。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2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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