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长滩污水处理厂龙凤3#泵站新增粉碎格栅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滩污水处理厂龙凤3#泵站新增粉碎格栅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2.2比选范围:长滩污水处理厂龙凤3#泵站新增粉碎格栅机1套,包括双轴粉碎机、IP68防爆干湿两用可淹没电机,20米潜水型电缆。另外配套室外304不锈钢电气控制柜及配套模块,数据接入现场及远程系统、安装框架、溢流304不锈钢格栅和检修304不锈钢格栅等。包含现场踏勘、制造、运输、卸货、拆除、安装、调试运行、技术资料、技术服务。
2.3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服务期: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参与比选项目,否则各相关比选均无效。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项目。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09月30日起下载比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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