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汽车轻量化制作台架 | 448,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新能源汽车创新制作设备 | 549,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智能网联汽车实车竞赛平台 | 999,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中标人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项目,超过约定期限1天,每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计算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过15个日历日(含),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及与合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承诺书等)且要求中标人承担包括支付违约金、退还预付款在内的违约责任,采购人亦有权向开具保函的银行索赔。为了保障项目正常实施,同时为防止中标人通过在招采环节将能够交付的货物报高价,将无法交付的货物报低价,从而以较低总价的方式中标,进而扰乱采购人正常招采程序,经双方确认,采购人解除采购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退回全部货物并不采纳中标人的全部服务,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货物的回收运输工作,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货物或服务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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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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