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合肥南站提档升级改造及相关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经开部《关于合肥南站提档升级等项目立项意见的函》、《合武铁路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实施合肥南站动态显示系统更新等提档升级改造工程的函》(合武计财函〔2025〕49号)、《合武铁路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合肥南站东西落客平台增设防抛设施等工程的函》(合武计财函〔2025〕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本次施工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1.2建设规模
合肥南站提档升级改造及相关工程各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动态显示系统更新工程、进出站及换乘闸机更新工程、新建便民服务区、广播系统更新工程、进站口畅通工程、12306服务台工程、新增站台垃圾投放点及灭烟处工程、新增保洁设备充电区域及配套工程、商务座候车室改造工程、东西落客平台增设防抛设施工程、卫生间及开水间整治、线路上方卫生间排水管道整治和商业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肥南站提档升级改造及相关工程。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铁科法〔2017〕30号)、《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上铁计统〔2020〕262号)综合预算章节表对应的主要内容: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工程,第八章房屋工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HFNZTDSJSG标。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
2.5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铁路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②投标人拟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系统集成平台软件须符合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铁信息(2013)52号)要求,满足接入既有铁路局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平台,近五年内铁路站房客服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并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附供货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稳定运行的有改证明文件),且无不良反映。
关键设备供货业绩要求:申请人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显示屏、闸机、广播设备、视频监控终端,旅客服务集成管理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须具有铁路站房客服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一年及以上应用业绩(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维位公章等业绩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身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系统相关设备需满足国产化的有关要求,应支持国产固件,兼容国产主流操作系统等;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审查;国家或国铁集团要求提供的有关检测报告;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论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号)文件规定。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铁路站房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费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费人等职位均可),近五年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投标人同时应委派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联合体成员分工如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理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拨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
3.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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