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2#重箱堆场改造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招标人为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2#重箱堆场改造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区内。
3.项目规模:本工程拟将穿山港区西区重箱场地的101、102、201、202 共4幅重箱堆场进行改造,挖除原铺面结构后,设置新铺面结构层,包括挖除石灰粉煤灰基层、级配砂砾石垫层、联锁块面层,混凝土凿除等;现浇箱角条基础、面层等钢筋混凝土;部分跑道梁基础拆除及修复等施工内容。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1#-2#重箱堆场改造,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招标控制价:17454719元(含暂列金30万元)。
6.标段划分:1个。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4幅重箱堆场分2批次施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8.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9.安全要求:合格。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新建或改建的堆场项目且堆场面积≥23000㎡(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交工)验收单(须具有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四方签字盖章)或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日期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具体工程量,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6月-8月)。
5.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6月-8月),且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6.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6月-8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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