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涞源县 2025 年养鸡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5】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5828.1 平方米,新建 5 栋鸡舍,西团堡村 新建 1 栋共 464.4 平方米。北王家湾村新建 1 栋共 853 平米,大道沟村 新建3 栋共 4510.7 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调查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3财务要求:3.1.4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3.1.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09:00至2025-10-13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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