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明沙淖乡明沙淖村。
2.批准文号:包农发〔2025〕58号
3.工程规模:建设总规模8280亩,其中:新建3895亩,改造提升4385亩,工程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编号:K1502002025092901001001
5.项目名称:2025年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明沙淖乡明沙淖村0.8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6.招标范围:项目的投资、融资、采购、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和后期运营管护、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其中:
(1)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运营及管护部分:项目中标后,及时开展项目区土地种植经营;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对田间道路、灌排设施、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公示标牌、配套建筑物等工程设施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确保农田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持续发挥,增加当地村民再就业,最大限度为村民创收;运营及管护期满后的移交工作。
7.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融资、采购、施工和经营能力的企业,由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融资、采购、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
8.计划投资:1320.0517万元
9.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验收标准。
10.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运营管护期限10年(含建设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报酬分配方式,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以上合同金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信用等级评为D级列入参建单位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内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活动。
6.为了保证按时完成工程,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025年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多个项目(标段)的投标,施工企业最多能中两个项目(标段),流转企业不限。评标委员会将按中标候选人发布时间前后顺序依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在二个项目(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具有其他项目(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项目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各项目(标段)项目经理不可重复。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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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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