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采购预算:6800000.00元
1.4采购内容:水电工程专业分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甲方负责监督采购设备全过程)、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人员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专业分包备案资料、整体移交总承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1.5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济开发区内
1.6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2日,共210日历天。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7付款方式:
(1)专业分包控制价:6800000元人民币。
(2)发票税率/类型: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70%。合同内容全部施工完成,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80%。结算完成后,支付至财政审核确定的结算金额的91%。质量保证金按实际最终结算金额3%比例扣留,质保2年期满无息支付。在本项目未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之前分包方需自行垫付所有费用。
(4)计算规则: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为财政审核确定的结算金额下浮6%计取。
(5)价格构成:包含税金、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须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在建筑市场受过处罚,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投标人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29日9:00至2025年10月0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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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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