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 项目名称#****局惠州公安处惠州所营房综合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需求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元)所属行业1其他建筑工程惠州公安处惠州所营房综合整治项11,446,********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投标人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7)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s://********/)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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