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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1套

250.00

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4月-2025年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 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根据所投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23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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