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排矸运费及矸石场后续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250-CG-250922168、SXZB-2509282411JNF2824/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排矸运费及矸石场后续生态修复治理(采购项目编号:JNC250-CG-250922168、SXZB-2509282411JNF2824/01),已由2025年党总支委员会(扩大)第12次会议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402回风大巷和402轨道大巷为402采区开拓巷道,由901采区11号煤层预计穿过采区边界F9、F8、F7等断层进入402采区4号煤层。近期受地质构造发育影响,402回风大巷和402轨道大巷在穿层掘进期间为岩巷,岩性以砂岩、砂质泥岩和泥岩为主,长度约为140米,预计排矸量为2万吨左右,此次采购需委托第三方有固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矸石处理,包含运费及矸石场后续生态修复治理。
2.2 采购范围:需委托第三方有固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矸石处理,包含运费及矸石场后续生态修复治理,预计排矸量为2万吨左右,矸石的排运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晋控应急字《2023》440号煤矸石管理文件。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所有服务内容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 如果是填埋处置:
3.2.1.1 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1.2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1和3.2.1.2至少有一项须为投标人自有。
3.2.2 如果是综合利用:
3.2.2.1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2.2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固废处置或矸石运输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30 17:30至2025-10-11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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