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服务期: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成;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其他:九江银行拟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现需采购主承销商,包括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本项目综合排序第一名作为本次项目的牵头主承销商,排序第二至第六名作为本次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或香港特区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业绩要求:/;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其他要求: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②在与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规、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③未与九江银行发生过诉讼争议;④投标人如是境内机构,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如为香港企业需提供香港商业登记证书;
(6)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①愿意牵头或联席承销本次项目;②拟派本项目业务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无不良记录,社会形象和信誉良好;③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30日08:30时至2025年10月13日17: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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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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