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明巢高速及石塘服务区光伏发电建设安装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2025HAFG(请登录) 1.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1.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1.7 合同估算价:161.03万元 1.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明巢高速公司、陈集收费站、马湖收费站及石塘服务区建设约341.76kWp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含明巢高速公司两座新建车棚式光伏发电站),建筑面积约2950平方米。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 1.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1.11 其他:无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老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和承修类均满足五级及以上。 (2)新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和承修类均满足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2.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2.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要求:无。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00:00至2025年10月20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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