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非项目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ZBRW-
需求单位: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招标单位: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9-30 08:56:01
截止时间: 2025-10-09 15:00:00
因生产需要,我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8标段新塘河桥拆复建项目周转材料租赁进行询价,现诚邀贵司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内容:
1.询价内容:拟对本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8标段新塘河桥拆复建项目周转材料租赁进行询价,周转材料规格型号、数量、租赁期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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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工程量 |
暂定租赁期限(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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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管桩 |
D630 |
t |
701 |
8 |
|
2 |
钢板桩 |
400*170*15.5mm |
t |
655 |
8 |
|
3 |
型钢 |
40#b |
t |
400 |
8 |
2.价格组成:上述工程量及租赁期限为暂估,以实际结算为准,含税租金单价中均包含材料进出场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堆码费、税金、保险费、利润、风险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350000元。
3.服务方式及期限: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送货。
4.工程地点和内容:杭州市新塘河桥拆复建项目现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周转材料装卸、运输、堆码等工作。
二、结算付款方式:
1.租赁期的计算:从发货之日起至办理完返还手续次日止,按实际租赁月计取。不足半月按半个月计算。如租赁期不满3个月,按3个月计。租赁期超过8个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每三个月为一次结算期,每个周期满后次月10日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上一期结算单。租赁物全部退场后乙方应根据每期结算单、送料验收单及归还清单按前述程序办理最终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租费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一个周期满后次月25日前支付前一个周期租费的80%,以此类推;乙方在办理付款手续前,须向甲方开具并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待租赁物拆除退场后满3个月双方无异议后全部付清。
4.当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10%时,双方须重新订立采购合同或补充协议,否则超出部分不在本合同中办理结算及付款。
5.甲方可以通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汇款、供应链金融、信用证等国家认可的金融类付款方式支付价款,如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等可自主选择是否贴息,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周转材料的质量要求:
1.乙方租给甲方的周转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2.乙方出租给甲方的周转材料必须保证使用性能及质量良好。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赁物合格凭证或提供经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租赁物抽样检验报告。
3.甲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周转材料(如裂纹、裂缝、孔洞、不符合计划要求的规格、尺寸、壁厚等)有权拒收,乙方所有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甲方的延误工期损失。
4.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30天内)发现破损属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对周转材料质量有异议,甲方可委托质量检测部门对周转材料质量进行检测,若检测出属于乙方供应材料质量问题则检测费、停工期间的人工费、机械设备租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直接在租费中扣除。
5.因乙方出租给甲方的周转材料达不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而出现安全及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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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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