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地点:海安市境内。
2.2项目规模及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14万亩,项目财政总投资约30000万元 (以省市正式文件为准)。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2026-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电灌站、机耕桥、防渗渠、配套建筑物、机耕路、绿化、科技推广等内容)可行性研究,年度计划勘察、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施工阶段后续服务、上图入库等;
2.4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水利行业设计标准及其它相关设计标准,必须通过国家和省市专家组的评审。
2.6服务期限:根据省市对有关材料上报时间要求;系统内工期暂按110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体现专业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等)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均不能体现相应的指标的,可提供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业主证明等资料。
(2)2023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4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到2025年10月28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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