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化2025~2027年二、三类投资项目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天津石化2025~2027年二、三类投资项目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300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天津石化炼油化工板块二、三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措建设等项目(含停工大修期间实施的改造)的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技术服务,且单项工程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费<100万元(含税)。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无;
(3)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项目(单一项目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20年以来无安全监管事故且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项目(单一项目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专业安全工程师〔配备5名,土建专业、起重专业、架设专业、安装(设备)专业、电气专业各1名,各专业之间不得兼职〕: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项目(单一项目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对应专业安全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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