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龙门导轨磨床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T2
1.3招标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龙门导轨磨床采购项目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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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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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导轨磨床 |
1 |
台 |
16000000.00 |
元 |
合同生效后10个月在用户现场安装完成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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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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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近三年指的是:2022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5)业绩要求:制造商应提供龙门导轨磨床设备销售数量不少于10台的销售记录,其中动梁龙门导轨磨床数量不少于2台;加工长度≥10米龙门导轨磨床数量不少于1台。(销售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客户清单,合同复印件需包含所销售的设备型号,提供包含可证明精度的验收合格证)
(6)其他要求: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如涉及外文资料应附中文翻译);②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保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3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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