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遮光避雨防冰雹规范停车棚制作项目
2.2 招标范围: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遮光避雨防冰雹规范停车棚制作项目 :估算金额597.5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 大庆市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597.5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失信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存档。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日17:00:00至2025年10月1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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