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17]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交发集团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三明市交发集团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沙溪流域中下游,自三明台江大桥至沙县明光大桥,为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工程第二标段,该航段航道全程约35.43km,途径三明市。
2.2招标项目规模:
闽江沙溪口铁路桥至三明台江大桥(沙溪口铁路桥至三明台江大桥)航道全长76.21km,按满足500吨级闽江干货-Ⅱ(吃水不超过1.6m)闽江干流标准船型通航要求建设。本标段招标范围从沙县明光桥至三明台江大桥航段,长约35.43km
。
2.3计划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闽江沙县明光桥至三明台江大桥航段,航道疏浚、清礁工程;对沙县城关、斑竹2座船闸进行技术改造;新建500吨级船舶锚地1处、待航停泊区3处;新设、改造航标设施。具体监理招标范围以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建设内容为准
。
2.5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
闽江沙县明光桥至三明台江大桥航段,航道疏浚、清礁工程;对沙县城关、斑竹2座船闸进行技术改造;新建500吨级船舶锚地1处、待航停泊区3处;新设、改造航标设施等施工内容,具体监理招标范围以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建设内容为准
3投标人要求
3.1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水运工程甲级监理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监理业绩要求: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内河5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环境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以及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航工程或航道工程或航务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岗位登记截图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要求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要求的,不得出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词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31 09:10:00前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31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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