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整车自营业务中置轴轿运车辆租赁项目
2.2实施地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末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3.1.2企业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在该项目响应和业务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选资格)
1.承诺业务正式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资源配置到位;
2.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3.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4.承诺按长城主机公司要求完成车辆改装,且自行承担轿运车改装风险、相关责任和费用,接受客户入网标准检查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3设备设施:
供应商须具备满足GB1589要求的至少70台合规轿运车,自有或租赁均可(每台轿运车均需由牵引车及挂车组成)。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车辆登记证及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牵引车及挂车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自有车辆定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5);
②如提供租赁车辆,则除条款①所述证明材料之外,还需额外提供租赁合同(至少应包含甲乙双方全程页、合同有效期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页),合同有效期从评审当日开始计算至少6个月。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23:00至2025年10月9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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