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高寨村。
1.2 建设规模:索道上站点毛石混凝土挡墙及边坡开挖支护工程(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内容。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1.6 采购预算金额:约750万元。
1.7其他事项:本工程不提供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发电机等任何供电设备。中标人应自行考虑用电事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中标人未能自行解决施工用电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4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5 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2.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7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2.8 其他要求:从2022年起,近三年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18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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