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已取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2.3建设规模:本次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涉及48个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包含与城市道路衔接部分改造污水管线4000米,改造供水管线1200米,改造供热管线100米,道路铺装11000平方米,老旧小区周边81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总建设面积313300平方米,对老旧小区闲置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15个社区食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共339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124.44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国家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要求,且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甲方需求,随时增派监理人员,具体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09月29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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