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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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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KSSL20250921 |
立项批文 |
昆数据投复〔2025〕25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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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 |
批准 机关 |
昆山市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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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复 金额 |
327029.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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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比例 |
√市级100% □区100(镇)级 %□其他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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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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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金额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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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L20250921001 |
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花桥经济开发区一标) |
1653.5233万元 |
2025年10月30日 |
2026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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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项目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为源头地块排水系统改造-中宇花苑及周边商业街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局部改造),主要对中宇花苑、庞家浜新村、上海裕花园等12个小区内部缺陷雨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修复改造,对埋地管道及立管雨污混接点改造;其中雨水管道HDPE缠绕结构壁管DN200-DN600长度约1435米、污水管道PE管De200-De450长度约9478米,非开挖修复管道约1082米,以及道路修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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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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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和 □或 |
投标人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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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三级及以上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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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和 □或 |
项目负责人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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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级 |
二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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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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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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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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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09月30日至2025年09月29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造价大于等于800万元的市政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包含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其他材料中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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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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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标段限制中标数量(如有) |
本次实施的所有施工标段作为一个组团,具体标段为昆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开发区一标、开发区二标、开发区三标、昆山高新区一标、昆山高新区二标、昆山高新区三标、花桥经济开发区一标、张浦镇一标、张浦镇二标、周市镇一标、周市镇二标、周市镇三标、陆家镇一标、陆家镇二标、巴城镇二标、巴城镇三标、巴城镇四标、千灯镇一标、周庄镇二标、周庄镇三标、锦溪镇二标),组团内每一投标人仅可中一个标段,具体中标次序按实际开标次序。如有投诉,按后开标项目中标结果的确定不受先开标项目中标结果影响的原则处理,具体如下:1.投诉不实,按原公示结果确定中标人;2.投诉属实,但不影响结果,按原公示结果确定中标人;3.投诉属实,影响结果,按前述规则以最后一次评标委员会复核时间节点确定中标人,即最后一次评标委员会复核时间节点视为实际开标时间。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独计算,即联合体中某标段后,各成员均计一次,后续该成员无论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单独投标,均不得再次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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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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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9:00 |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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