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工程造价机构库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内容和范围:
2.1.1服务范围:所建供应商库适用于招标人单次审价费用低于5万元且工程合同总额低于3000万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库内供应商通过航e招系统以库内询价模式选定。
根据首次招标评分(第三章-四)高低,确定前三名供应商为入库主选供应商,第四、五名为候补备选供应商(合同递补后签订),综合得分相同时,下浮率高者优先;综合得分、下浮率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方式排序。当主选供应商合同终止时,由候补备选供应商按首次招标评分高低顺序优先递补承接审价业务;主选及递补供应商每服务满1年,均须依据合同《造价咨询单位评价表》进行考核,得分≥85分视为合格,合同继续有效,得分<85分则合同自行终止,并由候补备选供应商递补替换。递补供应商的服务期自递补之日起重新计算,其首年考核期为递补之日起12个月,其考核方法同入库主选供应商;被替换供应商(无论主选或递补)终止前的服务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同时,若非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被替换的供应商将被重新列入候补备选供应商库,该供应商的排名将列于原有备选供应商之后;若碰到极端情况,如3家供应商同时不合格,则替换《造价咨询单位评价表》分数靠后的两名,第一名保留其供应商资格(非违法、违规问题)。若3家供应商同时不合格,且相对最高分存在违法、违规,则解散供应商库。
2.1.2服务内容: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编审、结算审核工作;基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工作;基建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有特殊要求明确需要独立确定中介机构的项目除外。
2.2服务期: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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