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预算金额(万元):145。
5.最高限价(万元):145。
6.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保山市隆阳区城市大气污染精细化动态管控及协同减排项目,数量:1 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气环境数据库、环境一张图、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大气污染智能研判、协同任务指挥调度、排放源清单管理、大气环境容量核算及减排模拟、手机 APP 移动决策应用、数据接口。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以内完成软件平台安装调试。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①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之前;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无效。
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说明;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2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2 个月内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每天 09:00 至11:30,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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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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