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雅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11-511802-04-01-738225】FGQB-0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市卓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雅安市卓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垃圾循环利用处理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水口村;
2.2项目规模及内容:雅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拟建设一座处理能力覆盖三区(经开区、名山区、雨城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厂,日处置建筑垃圾能力为833吨,年处置量约25万吨。对大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加工生产可用于房建、市政、道路交通等领域的主要建材。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三期装修垃圾循环利用处理设备采购。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基础图纸深化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生产备货,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含配件、预埋件)安装调试。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图纸深化设计,设备图纸设计及深化,技术人员培训,设备及配件、预埋件供应安装,联合试运转及试运行结束前所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装修垃圾循环利用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分拣、石料破碎分拣、废石分拣、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再生或资源化利用等类似之一的设备采购项目供货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05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10时30分。
1.1本招标项目雅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11-511802-04-01-738225】FGQB-0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市卓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雅安市卓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垃圾循环利用处理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水口村;
2.2项目规模及内容:雅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拟建设一座处理能力覆盖三区(经开区、名山区、雨城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厂,日处置建筑垃圾能力为833吨,年处置量约25万吨。对大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加工生产可用于房建、市政、道路交通等领域的主要建材。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三期装修垃圾循环利用处理设备采购。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基础图纸深化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生产备货,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含配件、预埋件)安装调试。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图纸深化设计,设备图纸设计及深化,技术人员培训,设备及配件、预埋件供应安装,联合试运转及试运行结束前所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装修垃圾循环利用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分拣、石料破碎分拣、废石分拣、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再生或资源化利用等类似之一的设备采购项目供货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05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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