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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卫生健康局旺苍县移动巡回诊疗服务项目(巡诊车及车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6 项目名称###县移动巡回诊疗服务项目(巡诊车及车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所投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及目录截图并进行电子签章;(2).本项目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须提供上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凭证)的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医疗设备销售业绩1个、医疗车车辆销售业绩1个)并提供证明性材料(注:类似业绩指医疗设备销售、医疗车车辆销售;证明性材料为:合同或协议或政府采购合同以及验收合格证明性材料,以上证明性材料均是供应商自有业绩,须提供以上证明性材料的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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