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管渠淤泥处置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排水设施管养范围内淤泥处置。
招标范围: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排水设施管养范围内淤泥处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管渠淤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管渠淤泥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淤泥处置单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取得排污许可证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财务审计报告有关规定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符合相关要求;固定淤泥处置设施,处置能力满足本次项目需求(单日淤泥处置能力不小于150t)。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淤泥处置投标单位不得与“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管渠淤泥外运项目”淤泥外运中标单位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同一集团、股份、实际控制等情形的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2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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