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盐邵船闸上游大运河停泊区增设防撞护舷及21#靠船墩维修项目已由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发2025年全市航道、船闸养护实施计划的通知》(扬港航计〔2025〕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盐邵船闸上游大运河停泊区增设防撞护舷及21#靠船墩维修项目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盐邵船闸位于千年古镇--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北首,船闸上游与京杭大运河连接,下游经盐邵河到泰州、盐城等地区,是沟通苏北大运河和里下河水系的重要枢纽。船闸1976年3月始建,1977年8月建成通航,船闸主尺度为160×16×3(米)(闸室长×宽×门槛水深),闸首口门宽度为10.4米,设计通过能力1000万吨/年,历史通航高峰连续多年超2000万吨/年以上。目前,船闸上游大运河航道为Ⅱ级航道,下游盐邵线航道为V级,规划等级为Ⅲ级,是江苏干线航道网“两纵五横”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上游大运河停泊区靠船墩增设橡胶护舷共涉及39个靠船墩,墩的编号由上游向下游方向编号。按照外形尺寸分为4个类型,首尾端部1#墩与41#墩、2#-40#墩(21#与29#墩除外)、21#与29#墩;其中21#与29#墩不设护舷。
21#墩管桩目前存在明显裂缝,主体结构已失效,21#墩须拆除重建后方能满足船舶安全停靠。
如因21#墩受船舶碰撞侵权案件受诉讼审理影响,导致今年该项目无法进行施工,将延后到2026年适时推进实施。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为YSCZKCDWX-SG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上游大运河停泊区 39个靠船墩增设防撞护舷以及对 21#靠船墩的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45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27日开工,整体工程于2025年12月11日前完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4本工程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24013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5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含码头水工主体、船闸土建、靠船设施、防撞护舷等任意一项)施工项目。(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含码头水工主体、船闸土建、靠船设施、防撞护舷等任意一项)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含码头水工主体、船闸土建、靠船设施、防撞护舷等任意一项)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含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20:00至2025年10月13日20: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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