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内容:中国邮政信息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数字认证中心建设工程数字认证中心平台1套,包括平台软件1套、国产化专用密码机11套、国产化专用密码机配套机柜5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近十年(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央企(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央企业名录)总部、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全国性特许清算组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含各省分公司)的不少于1个数字证书认证系统相关应用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章页)若合同甲方非上述范围内单位直接签署,需提供最终用户使用说明或最终用户报告或其他能准确辨识最终用户的证明材料。同类项目认定:合同名称或合同交付的产品列表中产品名称应含“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关键字。
(二)投标核心产品(包含证书认证中心、密钥管理中心、国产化专用密码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资质复印件。
(三)投标核心产品(包含证书认证中心、密钥管理中心、国产化专用密码机)须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资质复印件。
(四)投标核心产品(包含证书认证中心、密钥管理中心、国产化专用密码机)须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并提供资质复印件。
(五)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原厂商需提供拟投产品的原厂资格声明(加盖公章)。
(六)投标产品软件部分应按总价进行报价;软件维保部分应按一年维保价格进行报价,软件维保部分报价不得超过软件部分报价的10%。
(七)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八)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十一)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三)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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