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及梅山大道工程Ⅲ标项目-废方处置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20842980
最高限价(元):1912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及梅山大道工程Ⅲ标项目-废方处置工程采购(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8429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图纸、基坑围护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土方工程,以甲方现场指定范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桩基施工产生的废方处置,土方中含有的垃圾外运,场内废除树根外运,支撑梁、围檩、桩头、废弃基础砼破碎及外运。(2)承台、地梁、电梯井、集水井、基坑排水沟、电缆沟、支撑梁、塔吊基础、桩间掏土、格构柱内外侧、基坑边坡等部位的土方开挖、机械修土、机械回土等以能满足垫层浇筑、砖块砌筑、护坡喷锚等要求为准。(3)出门车辆的冲洗、大门口及出入口道路的清洗、挖运机械费用、运输费用、路基板(为甲方材料车铺设使用)、运输道路塘渣铺设与外运费用、水电费、机械燃料与检修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路政、城管、交警、国土、渣土办、审批等相关费用。
备注: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限价1912.2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60日历天(包括星期天和法定节假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述所有涉及企业资格或资质的,均应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即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原件备查。
2、本次公开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竞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拥有与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设备或资质,其中必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经营范围含货物运输及土石方工程,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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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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