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前身为 1984年成立的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物资处,2008 年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集团公司成立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合署办公。公司主要从事招标代理、物资贸易、集中采购和供应等业务,致力于打造以铁路建设物资为主的供应链服务体系。
为适应集团公司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需求,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满足施工需求,现对分体空调供应商进行集中招募,招募结果将面向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使用。
2. 招募范围
本次供应商准入招募的产品为分体空调,主要用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本次招募的供应商有效期为2年,但招募人有权根据供应商上一年工作质量、服务响应程度、以及上级单位监管等情况,次年对已经选定的供应商是否能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对所产品的范围进行调整。
3. 物资设备品种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募,按产品种类共划分为1个包件,供应商按包件递交准入申请文件。
1.分体空调(包件号:一包件)
4. 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2、财务要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申请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申请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认证;
5、申请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带有CMA);
6、申请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条及以上国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房建或市政工程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每条业绩在同一项目应用数量不低于100台,并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申请;
8、其他要求:申请人是制造商,须按要求填写《下级销售商报备表》(在申请文件格式内提供),如填写不完整或者查实造假将废除该包件申请资格。其中下级销售商是制造商全资或是控股的销售商的,须提供与销售商间的股权穿透图;下级销售商是制造商在指定范围独家授权的销售商的,须提供规定格式的授权代理函,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理函的将不予认可。未在《下级销售商报备表》中填写的销售商,后期名录执行中不得代替制造商参与采购行为。
5.诚信要求
本次招募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6. 特别提醒
1、本次招募入围由供应商根据清单列明产品详细规格型号、关键配置、性能参数、耗材清单等。
2、潜在申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上述“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为通过性条款,未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本次招募为供应商准入评审,不进行公开开标。
4、招募供应商入围后,招募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布入围通知书,本次招募不再签订其他合作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以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算)。在有效期内,获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可参与招募人有关的具体采购活动,招募人通过询价、邀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向入围供应商进行二次寻源采购。
5、如果同一入围供应商连续二次不响应招募人的项目邀请,招募人将不再对其进行项目邀请。
6、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视为同意本次招募活动的组织方式及程序。
7、本招募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募人所有。
7. 招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募的潜在供应商,须于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每日9 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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