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对提标有机废气系统改造项目
1.2 招标人: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对提标有机废气系统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GDXG-2025GC00170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GDXG-2025GC001701-01
2.5 建设地点: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对提标有机废气系统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为7套VOC切机改造、2-4VOC的TO炉更换为RTO炉、1号楼前处理改造、自控系统、公共工程(基建、防水等)、附属工程(管道、阀门等)、安全消防系统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定位安装、运行调试及竣工后的相关售后服务(驻厂维保、人员培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报价单。
2.7 最高投标限价:214.7万元
2.8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系统具备稳定运行条件。
2.9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工业废气治理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同一法人名下的母公司及相关分公司业绩有效),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合同主要内容、金额、盖章页)及验收证明(盖章或签字)。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提供承诺函)。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内有三年行贿犯罪行为的。
3.1.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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