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义乌中心支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序号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含税) |
总预算金额(含税) |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地点 |
|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
2年 |
60万元/年 |
两年共计120万 |
4家 |
义乌市 |
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实际金额以最终下达的订单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内,业务分配由招标人决定,不做承诺。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若经招标人考核不通过,则不再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专业服务能力,有3名(含)及以上专职专家;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家中级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评估师、注册建造师注册设备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以上或其它安全隐患排查相关的职业资格、专业资质;(满足其中一个即可)
(二)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服务从业经历,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从业经历时间以证书发证时间起算);
(三)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3.3在金华市辖区内有5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3.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人员档案等(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及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