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池州市升金湖泵站工程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规计函〔2023〕249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池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池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池州市。
2.2 建设规模:升金湖地处长江干流右岸、池州市境内,湖区面积125.7km2,流域面积1548km2。升金湖周边保护耕地面积36万亩,人口25万,以及318、206国道、沿江高速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升金湖泵站土建工程、建筑工程、以及水力机械、金属结构、电气等设备安装等工程。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电气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接到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6301710.00元(大写:陆佰叁拾万零壹仟柒佰壹拾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生产制造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泵站项目的电气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
注: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需补充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涉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甲方单位办公电话以备核验。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电气类(或机电类或制造安装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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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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