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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南宁市邕北灌区工程续建配套工程安全评价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25〕4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广西南宁邕北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西南宁邕北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西中南部,涉及南宁市武鸣区、西乡塘区、隆安县、马山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大化县)等五个县(区)。 工程规模:邕北灌区工程属大(2)型灌区,工程等别为Ⅱ等。根据可研成果,工程用地总面积26192.62亩,其中永久用地2476.35亩,临时用地23716.27亩,位于广西中南部,涉及南宁市武鸣区、西乡塘区、隆安县、马山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大化县)等五个县(区)。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149万亩,其中保灌面积38.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 21.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 68.3万亩。新建总干隧洞、南干管、东干管等12条输水干管,总长198.53公里;新建支管151条,总长257.04公里,其中人饮供水支管8条,总长28.0公里;恢复、续改建渠道29条,长92.14公里;新建骨干渠道10条,长19.5公里;新建管道48条,长106.59公里。新建红水河大化电站、仙湖水库 2个取水口;新建马山、亭楼等25座泵站,改造白马泵站等3座提水泵站。现需要对现状灌区建筑物选取有代表性的泵站、渡槽、暗涵、水闸进行安全鉴定,泵站建筑物级别为4等,渡槽、暗涵、水闸建筑物级别为5等。本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168.60万元。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工作进度安排,在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国家、水利部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邕北灌区工程初步设计续建配套工程涉及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主要建筑物有2座泵站(其中拆除重建1座,技改1座),拆除重建暗涵4座,渡槽29座(其中拆除重建5座,维修24座),各类水闸(含节制闸、排洪闸、分水闸、控制闸等)共60座(全部拆除重建)。本次选取有代表性的泵站1座、暗涵4座、渡槽4座、水闸12座进行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开标之日前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xygx.fgw.gxzf.gov.cn) 列为受惩 名单,受惩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 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扫描件必须清晰)。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主要人员必须提供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者社 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文件。 2025-10-20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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