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茨淮新河治理工程怀远县境内二期工程施工1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茨淮新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4 项目法人:怀远大禹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5 招标人:怀远大禹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上桥枢纽鱼道和10kv变电所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2 建设地点:怀远县城西南境8公里处的上桥闸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新建上桥枢纽鱼道和10kv变电所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2596.611753万元(含暂列金额100万元)
2.6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7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不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旱改水项目)施工项目,下同;
3.1.3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3.1.4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
3.1.6 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1.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应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1)项、第3.1.1(3)项、第3.1.2项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1)、第3.1.1(2)中至少1项要求和第3.1.1(3)项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其他人员,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A2类)。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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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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