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京原子制造研究所用于原子团簇光电子速度成像探测的中带可调谐激光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采购用于原子团簇光电子速度成像探测的集成泵浦激光器与光参量振荡器的可调谐激光系统 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付买方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 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28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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