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闽江流域崇阳溪(武夷山市段)防洪提升项目(二期)可研和其它专项报告编制项目已由
武夷山市水利局党组以
武水组纪〔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夷山市利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投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武夷山市利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闽江流域崇阳溪(武夷山市段)防洪提升项目(二期)可研和其它专项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武夷山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的可研、勘察、勘测定界报告、移民安置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世遗影响评估、节约用地评估报告、林地调查报告、岸线调整报告等编制工作,项目总投资估算26800万元;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的可研、勘察、勘测定界报告、移民安置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世遗影响评估、节约用地评估报告、林地调查报告、岸线调整报告等编制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
330.91万元;
2.6 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和各专项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各专项报告编制的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2.7 服务期限: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和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30 日 9 时00分至
2025 年 10月 13 日 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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