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濉溪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选取2025-202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最高限价:《皖价服〔2010〕151号》文件指导价费率*15%
4、项目单位:濉溪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采购需求:本项目计划入围不少于2名供应商,具体数量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招标人与入围单位按照报价最低(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价格签订合同。(采购人按照价格排名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接受按照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报价签订合同,遵循自愿原则,确定接受此条款的合格供应商为最终入围供应商,后期采购人有项目需求时将邀请所有入围供应商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入围时签订的报价。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计分为1个包
9、项目概况:(1)收购资产评估,按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收储计划要求有序进行;(2)经营性资产出租评估,公司名下标准化厂房、办公、商业等对外出租均需评估租金作为指导价;(3)资产转让,废旧资产处置、厂房转让、土地转让等;(4)其他需评估事项,清产核资、融资等事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证书;
2、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甲方需求,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能够在证券协会备案(具备发债资格);
4、供应商须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付款方式
按委托项目出具成果文件后,且乙方提供全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服务期满后结算所有服务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15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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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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