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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感染科新风系统(含智能通风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安县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感染科新风系统(含智能通风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00,000.00元

采购包1(惠安县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感染科新风系统(含智能通风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69900-其他电气设备

感染楼负压病房新风系统及智能控制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6,7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人承诺选择的现场安装公司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人承诺选择的现场安装公司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29至2025-10-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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