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SMDY-G2025-0108 项目名称:江苏大学核磁共振波谱仪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600 MHz核磁共振波谱仪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进口产品为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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