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员工制服定做委外服务
预算金额:38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服务及数量: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购置员工制服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需求。
2.简要技术要求:投标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交货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指定地点
4.交货期: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送达。
5.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制服定做相关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29至2025-10-13,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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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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