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宁安市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水泥(一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宁安市2023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水泥(一批)采购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JT-X
2.3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水泥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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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吨)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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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水泥 |
P.O42.5散装 |
770 |
吨 |
435.00 |
334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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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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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水泥)。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书或授权代理协议或经销合同等)和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水泥)。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材料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竞价,则其对应的相关竞价均无效。
3.3 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4供应商在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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