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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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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夏邑县乡村振兴局夏邑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等项目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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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夏财采 | |||||||||||||||
| 2、项目名称:夏邑县乡村振兴局夏邑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等项目监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85,080.00元 | |||||||||||||||
| 最高限价:4850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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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5.2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约4个月)。 5.3 质量要求:合格。 5.4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5.5 项目地点:夏邑县境内。 5.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 服务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8 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中标价的1%(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约48.5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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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兼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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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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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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