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清采招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A3试验楼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8231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8231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承办单位为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2)工程范围包含:低碳清洁燃烧技术实验区和透平叶栅气热耦合机理实验区的拆除和施工,参与完成大型实验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及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建设工程和甲方其他工程施工及验收审计工作。施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暖通工程、消防给水及污水工程、弱电工程和电气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工程。
(3)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清华大学昌平科研基地A3楼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为本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属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定点入围企业;(8)施工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定点项目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库里的备案人员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该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