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为切实提升早期火灾处置能力,昭通分公司已于前期申报13处油机室、储油室改造项目,并按照省公司统一要求,拟在改造范围内建设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系统。该系统可实现火情自动探测、快速启动、精准喷射,确保在火灾初起阶段迅速扑灭火源,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对通信业务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建设完成后统一接入消防安全云平台统一纳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昭通市13处油机室、储油室的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AIot智能终端盒子及相关安装施工服务。建设完成后,需将昭通市所有机房消防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并接入云南省消防安全平台,实现统一监控与管理。
预估金额(不含税):126300.00元(已包含安全生产费)。注:★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取,安全生产费不参与竞争,请供应商统筹考虑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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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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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2025年昭通市全市C类局站油机室、储油室消防隐患整治优化项目 |
设备及相关安装施工服务 |
无 |
1 |
昭通市全市C类局站油机室、储油室 |
自合同签订起60日内完成施工并系统调试完成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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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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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昭通市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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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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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费用(最高不含税限价) |
122621.36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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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费(最高不含税限价) |
3678.64元 |
★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取,安全生产费不参与竞争,请供应商统筹考虑报价。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企业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包含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人员要求(不得兼任或重复):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安装技术人员至少2人,安装技术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证书: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架子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电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
③具备消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原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中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以上人员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提供)、特种作业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扫描件无法确定是否有效,该证书不予认可;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自2023年10月1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消防设施改造或消防工程施工服务),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6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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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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