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70(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请登录)
3、项目名称:葛店经开区绿化苗木移植管护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31.749208(万元)
6、最高限价:331.749208(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鄂州市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对葛店经开区内市政、服务及验收道路两侧道路及公共绿化带绿化面积共195108m,开展移植、修剪及施工后绿化空地恢复、绿化应急任务等事项,提供绿化苗木补栽修剪、绿化恢复等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1个合同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实际派遣单达到预算限额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经协商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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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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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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