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绥化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绥化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一标段:绥化分行食堂食材采购,二标段:绥化肇东支行二楼食堂食材采购,三标段:绥化安达支行食堂食材采购,四标段:绥化庆安、绥棱、海伦、望奎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食堂采购食材分别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蔬菜类、干调类、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蛋、奶、水果类等),详见招标文件及“绥化分行日常采购清单”;
2.3项目预算:一标段:45万元/年(含税、配送费),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二标段:12万元/年(含税、配送费),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三标段:14万元/年(含税、配送费),四标段:40万元/年(含税、配送费),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4最高限价:本项目四个标段报价限价均为 100%
2.5中标人数量:1家,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可参加。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满三年的按成立日期起算),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9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少承接过1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需投标人提供过往业绩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书)。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食品小经营备案表等行政机构备案材料、卫生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样即可。(此条需投标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绥化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绥化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一标段:绥化分行食堂食材采购,二标段:绥化肇东支行二楼食堂食材采购,三标段:绥化安达支行食堂食材采购,四标段:绥化庆安、绥棱、海伦、望奎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食堂采购食材分别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蔬菜类、干调类、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蛋、奶、水果类等),详见招标文件及“绥化分行日常采购清单”;
2.3项目预算:一标段:45万元/年(含税、配送费),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二标段:12万元/年(含税、配送费),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三标段:14万元/年(含税、配送费),四标段:40万元/年(含税、配送费),此金额只作为预算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4最高限价:本项目四个标段报价限价均为 100%
2.5中标人数量:1家,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可参加。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满三年的按成立日期起算),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9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少承接过1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需投标人提供过往业绩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书)。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食品小经营备案表等行政机构备案材料、卫生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样即可。(此条需投标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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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哈尔滨银行绥化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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