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兰财采备
2.项目名称:黄河母亲广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3.项目概况:
3.1项目性质:改扩建
3.2项目建设单位: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委员会
3.3项目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中段黄河母亲小游园
3.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地处南滨河中路黄河母亲小游园,占地面积 22346 ㎡。项目拟对黄河母亲雕塑周边环境实施提升改造,建设母亲广场,主要建设内容涵盖母亲广场改建、游览步道、园路与绿化等基础设施更新,以及坐凳、照明及监控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安装。
4.预算金额:3539717.68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3425095.02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项目拟对黄河母亲雕塑周边环境实施提升改造,建设母亲广场,主要建设内容涵盖母亲广场改建、游览步道与绿化等基础设施更新,以及坐凳、照明及监控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出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00:00至2025年10月13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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